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2月21日1 分鐘

公司未依規定辦廠商登記,涉嫌逃漏貨物稅

不論在國內產製或自國外進口電烤箱均應依法課徵貨物稅,另國內產製廠商於產製前應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有依法誠實繳稅,以免受罰。

稅局運用國稅平臺營業稅稅籍資料庫,挑錄可能產製貨物稅應稅貨物之未辦廠商登記營業人名冊進行分析,經分析甲公司其經營未分類其他家用電器製造,且該公司網頁產品介紹為烤爐專業製造廠,疑似產製電烤箱未辦廠商登記,涉嫌逃漏貨物稅,稅局以市面稽查及調帳查核,發現其購進電熱線、不銹鋼板及溫控器等材料產製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封閉型電器產品,屬貨物稅條例規定之應稅電烤箱未稅出廠,經稅局輔導甲公司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並補徵貨物稅及罰鍰計120萬餘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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