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9年1月7日1 分鐘

#各類診所銷售醫療週邊商品應課徵營業稅

稅。
 
部分眼科診所附設配鏡服務,以方便看診民眾同時配眼鏡,眼科診所如兼營眼鏡銷售業務者,除醫師主持一般眼科診療行為之收入,核屬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外,其銷售視力矯正鏡片、鏡架或隱形眼鏡等相關產品之收入屬銷售貨物行為,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開立銷貨統一發票。
 
類此型態如皮膚科診所兼營保養品銷售、牙醫診所兼營牙材、牙膏、牙刷銷售及獸醫診所兼營寵物用品銷售等,皆應依規定就銷售貨物部分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診所銷售課稅
 
#診所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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