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運用營業稅資料庫查核發現營利事業較常發生的違章或疏失型態: 一、取具無交易事實或非實際交易對象的進項憑證:部分營利事業以涉嫌虛設行號或與其營業性質無關聯廠商開立的不實憑證,或取得大量小規模營利事業開立之普通收據充當進項憑證,虛列成本費用。 二、漏報營業收入或非營業收入:營利事業申報營業稅加值率偏低或累積留抵營業稅額偏高,涉有漏開銷貨統一發票或壓低銷售價格;另亦常因疏忽而發生短漏報外銷收入及海關退稅收入等情事。 三、漏進漏銷:部分營利事業因進貨未取具進項憑證,故亦漏報該進貨的銷貨收入,或雖取具進項憑證惟不入帳記載,致發生漏報銷貨收入及進貨成本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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