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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大翻修 新創公司募資更靈活

已更新:2018年8月31日

2018年8月1日總統公布公司法增訂、刪除並修正條文,本次修法主軸之一在於進一步友善中小企業創業環境及經營限制,例如得發行無面額股,放寬獎酬員工制度,多元特別股的種類,以及每季或每半年分紅派股利等新制度。茲針對相關修正彙整重點如下:

安德信會計師 林陣蒼
安德信會計師事務所 整理

安德信觀察 此次公司法修法對新創企業的亮點之一,在於開放無票面金額股及一股多權的特別股,對於有募資需求的新創企業或中小企業,採用無票面金額股,每次發行價格可自由決定,不被面額限制。同時可用極低價格發行股票,吸引投資人及早進入提高未來獲利期待。而一股多權的特別股發行則可用在股權稀釋過程中,維持經營團隊對公司控制權的掌握,兩者均係新創企業股權結構規劃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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