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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市地重劃後的土地,稅率怎麼算?

  • 作家相片: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 9月5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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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土地,是父母參與市地重劃後才分配到的。如果繼承人再把這塊土地賣掉,計算房地合一稅時,持有期間要從「原土地買進日」開始算,而不是從重劃分配完成的日期開始。


案例:甲先生在 2017 年 12 月買了一塊土地,後來參與市地重劃,於 2020 年分配到另一塊新土地。甲先生 2023 年過世,土地由乙先生繼承,並在 2025 年賣掉。國稅局認定,乙先生賣出土地的「持有期間」要從 2017 年算起,所以總共有 7 年多。依規定,持有超過 5 年但未滿 10 年,稅率是 20%。最後乙先生拿回部分退稅。


這說明,如果賣掉繼承的重劃土地,記得持有期間可以把父母當初購買土地的時間算進去,稅率會因此不同,有時還能省下不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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