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高爾夫會員資格的股票,需以「時價」申報贈與稅
-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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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的股票,除了代表股東身份,還同時附帶「高爾夫球場會員證」的資格。這種股票如果要送人,價值不能單純用公司帳上「每
股淨值」來申報,而是要依照當時市場行情的會員證價格來算。
舉例來說,A 先生在 2025 年 8 月 8 日把 1 股某高爾夫休閒公司(未上市、也非興櫃)的股票送給兒子。這股股票帳上淨值是 60 萬元,但因為它同時代表高爾夫會員身份,而當月市場上同類會員證的價值是 320 萬元,所以國稅局認定應該以 320 萬元來計算贈與價值。扣除當年的贈與免稅額 244 萬元後,A 先生仍需繳 7.6 萬元贈與稅〔(320萬元-244萬元)×10%〕。
這個案例提醒大家,若有特殊性質的股票或財產(例如:會員資格、專屬權利),在贈與或轉讓時,不能只看帳面數字,而要注意實際市場行情。如果錯誤申報,很可能被國稅局調整金額,還得補稅。
簡單說:送股票給家人,務必要先確認它的「真實市值」,尤其是兼有特殊權利的股票,否則以為不用繳稅,最後反而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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