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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期間提領存款:為什麼還要算進遺產稅?

  • 作家相片: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 9月5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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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只要在長輩過世前,把存款先提領出來,就不用算進遺產稅。但其實事情沒這麼簡單。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因重病已經無法處理自己的財務,但帳戶裡卻出現大筆提領,而家屬又拿不出相關憑證來證明這些錢花到哪裡,稅捐機關就會把這筆錢列入遺產裡,一樣要課稅。


舉個例子:賈先生住院期間已經失去意識,結果他的銀行帳戶在那段時間被提領了 2000 萬元。後來國稅局查出這筆錢被匯到海外帳戶。雖然他的太太解釋說,這是用來還境外的債務,並提供帳戶餘額為零的證明,但因為沒有清楚的償債單據或資金用途證明,國稅局最後還是把這 2000 萬算進遺產裡課稅。


這告訴我們兩件事:

第一,並不是「只要在生前把錢領出來,就能避掉遺產稅」。尤其當被繼承人已經因病無法親自處理財務時,提領的金額更容易被認定為還在遺產範圍。

第二,如果確實有正當用途,例如支付醫療費用、清償債務或其他必要支出,家屬一定要留下單據或匯款證明。否則,缺乏證據的金額會被直接算進遺產,導致補稅甚至罰款。


簡單來說,提領存款要有「用途證明」。如果只是單純領出來放著,或是說不清楚錢怎麼用的,最後還是會被併入遺產課稅。國稅局也特別提醒,家屬在處理遺產時,要有完整的金流紀錄與憑證,以避免日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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