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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信財稅新訊


利用交叉移轉規避贈與稅,將受補稅風險
利用交叉移轉規避贈與稅,將受補稅風險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所以是類買賣案件,須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提供買賣交付價金資料,以...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2月2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是以贈與人年度贈與總額計算,12月及隔年1月共可贈與440萬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亦即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只要所贈與之金額累計不超過220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林先生出資為2個兒子購買土地,土地公告現值合計380萬元,當年度的贈與...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2月2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20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20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20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那些公司財報要經會計師簽證?
1.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公司 2.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三千萬元而符合下列兩者之一之公司 (一) 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一億元。 (二) 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達一百人 實施日期: 自一百零八年會計年度起 PS: 公司銀行借款逾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銀行亦會要求財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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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營利事業免稅所得
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修正條文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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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11月18日讀畢需時 0 分鐘


公司法大翻修 新創公司募資更靈活
2018年8月1日總統公布公司法增訂、刪除並修正條文,本次修法主軸之一在於進一步友善中小企業創業環境及經營限制,例如得發行無面額股,放寬獎酬員工制度,多元特別股的種類,以及每季或每半年分紅派股利等新制度。茲針對相關修正彙整重點如下: 安德信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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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包租業者按租金 收支差額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於2018年7月16日發布台財稅字第 10700541050號解釋令,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個人住宅供自然人居住使用時,得按租金收支差額報繳營業稅。茲對適用該收支差額報繳營業稅的適用主體及資格要件說明如下: 安德信觀察:...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8月16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PEM實際管理處所審查與認定
隨著所得稅法第43條之4訂定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PEM)立法制度,財政部陸續公布相關子法,先於106年5月23日訂定發布「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又於107年7月20日訂定發布「實際管理處所審查及登記作業要點」,再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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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核釋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個人住宅供自然人居住使用課徵營業稅規定
發布日期:107-07-16 類 別:新聞稿 詳細內容: 【財政部新聞】 財政部於今(16)日核釋,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下稱租賃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許可設立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人(下稱包租業),承租符合同條例第17條規定之個人住宅,轉租供自然人居住使用,且無同...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7月19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法務部新聞】「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6條第4款所定營業人自108年1月1日起,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開立雲端發票,其於108年12月31日前未依規定辦理者,主管稽徵機關應積極輔導,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52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7月1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順應國際反避稅潮流,加強防杜企業利用不合常規安排規避稅負
【行政院部會新聞】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隨著貿易的自由化、全球化,現今企業多採跨國交易之營運模式,在世界各地設立關係企業,因跨國關係企業間彼此具有控制力,為求獲取高利潤,極易以人為方式操縱相互間之交易價格或條件,利用各國的稅制差異,或企業間不同的租稅負擔,從事租稅規劃移轉...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7月19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2018最新公司法_修正解析與運用系列五
(5) 獎酬員工制度更具彈性 修訂條文:修正條文第167條之1、第167條之2、第235條之1及第267條 主要修正內容: 員工獎酬工具之發放對象,可包括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例如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酬勞、員工新股認購及員工權利新股。另放寬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亦...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7月6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2018最新公司法_修正解析與運用系列四
(4) 非公開發行公司得私募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修訂條文:第247條、248條 主要修正內容: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除得私募普通公司債外,亦得私募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7月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2018最新公司法_修正解析與運用系列三
(3) 表決權拘束契約及表決權信託契約 增訂條文:第175之1條 主要修正內容: 股東得以書面契約約定共同行使股東表決權之方式,亦得成立股東表決權信託,由受託人依書面信託契約之約定行使其股東表決權。 股東應於股東常會前30天將書面契約契約,股東姓名及移轉股東表決權信託的股份...

安德信財稅_林陣蒼律師
2018年7月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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